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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5篇)

来源:曲趣美食

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们的生活中,交通安全悲剧事故时有发生,这是由于对交通安全的维护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缺乏。

  看,一个大脸大笑着的小女孩在路中间和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追着打。一个骑电动车的阿姨来了。小女孩本能地看向一边,但为时已晚。伴随着一大堆温柔的呻吟,悲剧在我们面前展开:地面是一滩鲜红的血,小女孩因失血过多而暂时昏迷,而大妈依旧嚣张。她吼完之后,不负责任的跑了。从这起交通事故中,我们可以充分展示人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同时也反映了社会上逃避和推卸责任的人。

  宝贵的生命如何用金钱来衡量?而金钱又怎么能和宝贵的生命相比呢?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鲁莽就轻易毁掉自己的生活。这样的悲剧怎么可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和思考?因此,我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服从交通,安全畅通!

  在路上追着打是不合适的,但是如果人挤在人多的地方,甚至会造成事故,威胁到我们的安全或者生命。

  在一个人口密集的地方,很多人不顾他人安危,奋力挤来挤去,会压死一个人。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很多人即使看到被碾压的人,依然继续,从他身边走过。人被踩得鼻青脸肿,场面惨不忍睹。

  为了安全,我们应该互相谦让。谦虚,放弃一份温暖;谦虚,放弃一个命令;谦虚,放弃一个理解;谦虚,放弃一块安全!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同学们:

  首先我先给大家讲一下交通安全的形势。据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每年约有60万人死于车祸。相当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在日本广岛投下原子弹造成死亡人数的3倍多。中国每年约有6万人葬身本论车轮之下,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尽管事故形态各异,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有人违章,都有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如果大家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都不违章,也就等于消灭了交通事故,从平安、家家欢乐,那该多好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学们的学习也要有规章制度。同学们每天上学、放学都要走路,通过交通繁忙的马路,这样自然就成为了一名交通的参与者,所以同样要遵守国家的有关交通法规和规章。 那么怎样走路才能保证安全呢?我的回答是:“行人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人行道是在道路中规定专供行人行走的路线。行人在此通行就能确保安全,而人行横道是在马路中间划着白色条纹的实践,因为象斑马身上的花纹,所以也称斑马线。它是供行人优先通过的通道,人们也把它比作“白色桥梁”。但在没有人行横道灯的地点,另有在绿灯亮时,才准许行人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人行横道。有的同学有说,如果我要走过马路既没有人行道,又没有人行横道怎么办?我可以告诉大家,要尽量靠路边走,不要走在车道,过马路的时候,要先看看左边,在看看右边,在确信没有车辆通过,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打闹闹,追逐嬉戏,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猛跑,与车辆抢道,更不能去跨越道路的隔离护栏和依坐护栏。 同学们上亲戚家或外出活动,经常要乘公共汽车或出租车。那么乘车要遵守哪些规定呢?我首先提出的一个要求是:讲文明、守秩序。讲文明、守秩序既关系到交通安全,也表现出一个人良好的精神面貌。

  其次,在准备乘车时,我向大家提出四个要和不要的要求。

  具体内容是:

  1、要在站台和指定的地点候车,不要站在车道上(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候车,更不能随处乱拦出租车。

  2、要排队依次上车,不要争先恐后。

  3、要在车停稳后让下车人先下车,然后再上车,不要在车还在运动就靠近车边抢先上车。

  4、要扶老携幼,互相礼让,不要争抢座位,只顾自己。

  乘坐汽车时,同学们要遵守这样的规定:

  1、汽车行使途中,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因为你如果把头手伸出车外,遇到车辆经过或路边物体时候就极可能发生事故。

  2、成做货运汽车,请不要站立,不要坐在车厢栏板上,因为道路上常有树枝、电线等物体,你站起来就不安全了,同时坐在车厢栏板上遇到刹车、转弯就可能被惯性甩跌下来。 下车后不要急于横穿马路,因为此时你从车头或车尾穿出,过往车辆的驾驶员视线受到你所乘坐车辆的阻挡,往往不容易发现你,待发现你时,已经为时已晚,制动不及了。 今年4月20日17点,在瓯明线黄档路口,一位叫龙美伶的7岁小女孩,从公交车上下车时就从客车前面横穿公路,这是一辆大货车刚好从公交车后面驶来,由于驾驶员视线受公交车的阻挡,未能及时发现龙美伶,待发现时,便急忙左打方向盘避让,但已为时过晚,大货车右后轮刮倒龙美伶,造成龙美伶受伤住院。不要在汽车轮子下玩耍,驾驶员看不到,启动时造成压伤。同学们,一定要记住这血的教训。

  高年级的同学,有的可能已经学会骑自行车,有的可能正在学骑自行车,那么骑自行车要遵守那些规定呢?第一,同学们年纪小,身子不高,控制能力比大人差,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理问题能力不足。所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骑自行车。第二,有的同学会说,那我不骑车,学骑总可以吧。我们说,为了你的生命安全,你可不要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因为这样是十分危险的。第三,有的同学在上学、放学的路上看见家里人或邻居叔叔阿姨,就要别人载他。这就不对了,因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市区不准骑车载人。第四,年满十二岁,又学会骑自行车的同学,在骑车时应注意在非机动车道上骑,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线竞驶,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在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同学们,你们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繁荣昌盛还需要你们的继续努力,因此,你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切不可因自己的违章行为而给自己带来终生的遗憾,给幸福的家庭带来灾难。同时,还希望你们在上学的路上要尽可能的走人行道,在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尽可能与大人一起横穿马路。在放学时应努力做到有组织地列队回家,不要走在队伍的外头,队列在横穿马路时,可请就近的交-警叔叔暂时中断交通后再通过,交-警叔叔绝对会很热情地为你们服务。不要边走边看书、玩电子游戏机,路上要看前后左右的情况,注意安全。

  总之,你们的交通安全一大半要靠你们去努力,交通安全的法规和规章要靠你们去自觉遵守。我相信,你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是会为自己的未来和祖国的明天去努力的。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贵贱,不论性别年龄。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本周是道路交通安全周,我们希望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同学们:

  你们好!

  在当今的社会里,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常见的东西。大街小巷里,来来往往的车辆数不胜数。可是,随着汽车数量一起增加的,不是人们的生活档次,不是幸福感,而是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一场又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

  20xx年8月4日晚9时25分,在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电大厦门前的斑马线上,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撞到了横过马路的一名年轻女子。刹那间,17岁的花季少女殒命与车轮底下,鲜血染红了整条斑马线。而这剧惨祸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保时捷司机涉嫌酒后驾车及超速。

  据权威人士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丧生的人数达到近10万人。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有约300人亡命于车轮之下。这个数字可以抵得上1。5个汶川大地震所造成的死亡人数。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个数据仍在不断攀升。毫无疑问,交通事故,已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可就算如此,很多人还是将其远远地抛在脑后。“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些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标语牌,估计没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对交通事故的麻痹心理,或许才是“交通事故猛于虎”的根本原因。既然如此,就请大家从现在这一刻开始,牢记血的教训,警惕交通安全这只“大老虎”吧!减速慢行,不闯红灯……一个个看似寻常的动作,其实是在保护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交通事故并不像地震、山洪那样不可预测,只要我们人人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就会来到我们每个人身边。

  警惕交通事故这只“大老虎”,关键还是在我们大家身上。愿通过每个人的不断努力,使幸福之花绽放得更加灿烂,生命之溪流淌得更加欢快!

  谢谢大家!

  2、一次交通事故的启发

  也许天灾是难以避免的,但人祸应该是可以不让它发生的,尤其是交通事故!

  奶奶家养了一条小狗,名叫点点,今年点点三岁。三岁的点点在昨天晚上,奶奶和姑姑出门散步时,点点也跑出家门偷偷的跟在奶奶和姑姑的后面。过马路时不幸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撞死了。奶奶和姑姑把点点抱回了家。爷爷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听到这个消息,我伤心了好一阵子,因为我很喜欢点点。每次回家它总是摇着尾巴把我迎回家。因此我联想到虽然顺畅的交通给生活带来许多的方便,但是,如果人们不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这只猛虎怎可能口下留情呢?总是这样,在得意忘形或一不留神之时,死神步步逼近,吞没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虽然这次死的是奶奶家的小点点,但是它也有生命啊!如果换成人的话,那他会给还活着的亲人带来多大的悲痛啊。难道透过这一幕悲剧,我们还不能清醒地认识到,车祸无情,安全第一吗?

  交通事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让我们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让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自然消失吧,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珍惜生命的人,才能拥有幸福美好的明天。

  3、一起值得深思的交通事故

  一起值得深思的交通事故

  这是我去巴厘岛的第一天,飞机在凌晨3:30到达了巴厘岛,在这小岛上,摩托车在交通工具中占到一大半。它们开起来速度极快,而车主却不会让行人或汽车先行。所以在巴厘岛,交通事故每天都要发生多起!

  我们就亲眼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那是我们乘车去断崖的路上,在一个繁华的闹市区,我们的大巴忽然受阻了,只能缓缓前行。这时我和妹妹看见有一大堆人围在一辆吉普车前面。等我们的车子接近这堆人时,我们就看见吉普车前面,歪歪斜斜的放着一辆红颜色的摩托车,地上躺着一名中年男子,导游说他是巴厘岛人。他身穿短袖、下着短裤、拖鞋。乌黑的头发下全是鲜红的血!我看遍了整个事发现场,并没有找到那名中年男子的安全帽。不久,当地来了,人群也疏散了,男子已被白布罩上了。在死者的周围用白色粉笔画了一个死者的轮廓。我们的车子也绕道行驶,又重新开始我们的旅程。

  车厢内十分安静,每个人都在想着什么。我也在想,其实,这种交通事故是容易被控制的。比如,那名男子如果头上有戴安全帽,我相信,他也不至于让这致命的一击弄到现在这种情况了。而且,如果大家都互相谦让一点的话,也不会发生这种你碰我,我撞你的事导致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了

  所以,请读者记住:一个小小的过失,也许会造成你一生中致命的一击!!

  4、记一次交通事故

  我很爱看报纸,但却对交通板面不很重视,甚至认为与我无关。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一件交通事故竟然就在我身边发生了。

  去年暑假的一天,三叔向朋友借了一辆车,带我和妈妈还有三婶去龙庆峡游玩,由于三叔近几年没有开过车,三婶担心他的技术,便关切地问:“你行吗?”三叔信心十足地说:“没问题,上车吧!”于是,我们四个人踏上旅程,驶上了高速公路。车上放着悦耳的音乐,妈妈和三婶谈论着龙庆峡的风景,也把我带进无限的遐想之中……再看看三叔吧,他的精神十分集中,由于对路途不熟悉,所以一直看着路标,寻找着去往延庆方向的出口,但终究还是错过了。三叔越开越觉得不对劲儿,看看后视镜,后面没有车,于是决定转弯。他一打方向盘,车还没完全转过去,只听“咚”的一声,我们的车与后面开来的车撞在了一起,我一下子被弹了起来,食品撒了一车,三叔的头也被车顶比较重地撞了一下……我们下车一看,水箱被撞漏了,车牌也被撞飞了,幸运得是,情况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糟,人没有受伤。另外一辆车里的大姐姐头把玻璃都撞碎了,把大家都吓呆了,我心里一个劲儿地扑嗵,我好后怕呀!交警经过现场勘察,因为我们不应该在高速公路随意掉头,属于违章,所以我方承担了主要责任,赔偿对方损失一万元。我心想:糟糕,这次不但龙庆峡没去成,而且损坏了车辆,赔了钱,真是得不偿失。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经历的交通险情。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交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交通安全需警钟长鸣,为了宝贵的生命,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这是一项利己也利人的大行动呀!

  5、一起交通事故

  一起交通事故

  我家门前的这条小石子路真是小得可怜,说它是迷你型的也不算过分,我邻居叔叔开的一辆小矫车也曾多次摔入路边的沟渠中,两辆摩托车交叉而过还可以,要和一辆三轮车交叉而过确是有点难度,再加上,骑三轮车的大多是一些老年人,反应不是很灵敏,撞车的可能性就更大了。走在这条石子路上时,妈妈总免不了要说“唉,这条路什么时候会建得宽阔一点呢!”

  瞧,今天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大约8点,有一个老爷爷和一个中年男子相撞了。只听得一阵急刹车,接着就是“扑通”一声,原来是一位中年男人骑着摩托车正飞速前进,在下斜坡时迎面赶来了一位骑着三轮车同样“飞速”前进的老爷爷,那个中年男人躲闪不及撞了老爷爷,中年男人连人带车一同滚到了坡下,掉进了泥潭,一时爬不起来,老爷爷的三轮车也撞在路边的电线杆上。恰逢这时走来一位好心人,把中年男人从泥潭里拉了出来,并且把摩托车捞了起来推上了小路。两人顾不上上路迫不及待地向老爷爷询问有没有受伤,要不要去医院。尽管老爷爷毫发无损,中年男人还是主动地陪给老爷爷50元钱。接着中年男人才光着脚,拎着粘满污泥的鞋袜,来到池塘边清洗,好一副狼狈样!赤脚的中年男人跨上摩托车拉开油门,踩几下发动杆,正急着要离开,可是发动机坏了,怎么也发动不了,尽管要急着上班,可他只能无奈地推着车步行离开。同时,老爷爷的三轮车也只能勉强推着,不时发出“嚓咔嚓咔”的响声,不用说,那三轮车的故障也不小。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这句安全宣传语说得一点也不错,我们小学生可要吸取教训,在上学放学的路上,不要争先恐后,牢记安全第一。

  指导教师:黄惠娟

  小作者有敏锐的观察能力,能密切关注身边发生的小事,能真实地记录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把事故发生后双方的狼狈相描写得淋漓尽致,更可贵的是小作者能从这起事故中悟出“‘让’平安,‘抢’出祸端!”的道理,从而告戒同学们要注意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内容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xx年10月28日全国会)通过后,由国家签署第8号令发布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20xx年4月28日由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有8 章124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有8章115 条。

  5、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6、各级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8、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

  9、我国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10、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1、《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交通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12、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

  13、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14、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应停在停止线以外。

  15、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16、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17、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的指挥。

  18、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1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国家标准。

  20、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21、指示标志是用以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颜色为兰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22、警告标志是用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

  23、禁令标志是用以禁止和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24.指路标志的颜色,一般道路为兰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25.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三类。

  26.白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割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27.黄色虚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分割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28.中心黄色双实线是禁止超车线。表示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29.停车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减速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和一个白色倒三角形。

  30.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

  31.在划有中心黄色虚线标线的道路上,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32.在划有黄色虚实线的道路上准许虚线一侧的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33.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4.《道路交通安全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35.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6.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37.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38.机动车行驶中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

  39.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40.一年内有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2.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43.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并且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其最高行驶速度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4.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45.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46.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47.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48.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49.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应当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50.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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