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与普通的区别在于使用范围、功能、内容要求等方面,但它们都需要缴纳、可用于所得税前扣除、是确认收入的凭据,而普通的识别方式包括核对基本信息、上网查询、观察税字变色、检查监制章、背面印刷识别等。
法律分析
一、专用与普通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前者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应税项目使用;而后者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应税项目。
2、普通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3、专用不但要包括普通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账户和税额等。
4、专用不仅要有普通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5、反映的价格不同。普通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小规模纳税人和非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
二、专用和普通的相同点
1、不管是专用,还是普通,开票方都要缴纳。
2、对受票方来说,都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3、对开票方来说,是确认收入的凭据。
最后总结一下:决定纳税义务,销售必开票,采购必索票,必严管。
三、普通的识别方式
1、票面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2、上网站查询。
3、“税”可以变色。有些种类的的税在35度及以上高温可以消失。
4、监制章在一些票种上里面的圈是由文字组成的,并不是实线。
5、多数背面有印刷识别真假的方法。
6、的货物名称或者经营项目是否与开票方的经营范围一致。
7、营改增后开具是国税还是地税。
结语
专用与普通的区别在于使用范围、内容记录、价格反映等方面。专用是一种商事凭证,同时也是扣税凭证,记录更多税务相关信息。而普通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无论是专用还是普通,开票方都要缴纳,对受票方来说都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对开票方来说是确认收入的凭据。因此,在税务义务、销售和采购中都具有重要作用,需要严格管理。对于普通的识别,可以通过核对票面信息、上网查询、观察税字变色等方式进行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交易原则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