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趣美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包括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包括

来源:曲趣美食

法律主观:

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包括: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