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切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留守儿童”问题既影响到“留守儿童”个体的性格、心理、学习、行为方面,也影响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其群体之庞大,所暴露的问题之多,使“留守儿童”问题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
活动旨在让留守儿童体会到社会关爱,并得到一份珍贵的礼物。社会的关爱是留守儿童的精神食粮,能为他们开设一扇认识世界的窗口,树立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在于亲情缺失,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关爱与帮助。
三、了解留守学生的特点:
1、学业失教:部分留守学生不能很好完成学业,学习习惯差。
2、生活失助:大部分留守儿童生活贫困,衣食住行等方面缺乏照顾,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3、心理失恒: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抱怨、自卑、骄横、焦虑,有的甚至沉迷好玩,行为失控。如部分留守儿童有偷盗等恶劣行为。
4、亲情失落:留守儿童感到亲情失落和孤独,非常想得到父母、老师、同学的关爱。
5、安全失保:由于缺少亲人的照料,留守儿童在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生活安全问题:火、开水、电)、人身安全(上、放学)。
6、由于少数留守家庭中的孩子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的生活能力强,比起一般儿童,他们对父母少有依赖性,因为少数留守儿童承担生活劳动量超出了范围,对身心健康不利。
四、活动内容和基本要求:
1、倡导全校师生,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为贫困留守儿童搞一次募捐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2、在师生之间开展“手拉手、同成长”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
3、实行代理家长制,满足留守儿童的心理需要。各教师代理两位留守儿童的家长,定期与学生交谈,了解其生活和心理上的需要,给学生以家庭般的温暖,从而使其安心学习。
4、各班组织本班“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让学生把学习、生活中的乐趣和困难告知父母,能与父母更好地沟通。
5、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每月上一节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课,政教处开设心理咨询,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在教学楼下设立悄悄话信箱,每周五开信箱,阅后并给与回复。
6、办公室开设太极小学公用QQ网络,让学生在网上能面对面和自己的亲人叙旧,谈谈自己的想法,能与父母沟通交流。
7、关注留守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每位教师需帮扶两位留守儿童,做到随时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帮扶教师必须按照“三知、三多、三沟通”的家长职责和“三个二”的具体要求,主动履行家长义务,正确引导孩子成长。
“三知”即知道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
“三多”即多与留守儿童谈心沟通、多参加学校学生集体活动、多到其家中走访 “三沟通”即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托管人、老师联系沟通
“三个二”即每周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辅导作业两次;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任课教师、托管人联系两次;每两月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两次
8、学期末,每位教师结合自己帮扶学生的情况和学校德育课题实验《农村留守儿童不良行为的矫正》,写一篇经验总结上交教务处备档。对落到实处,认真撰写论文的,期末考核加分;对敷衍了事的者,则在期末考核上扣分。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2、加强监查,严格考核,力求工作落到实处。
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建立长效机制。
一滴水能反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份爱足以体现社会的温暖,我们将用真心去倾听,用真爱去温暖,用真情去为留守学生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绿荫。
一、留守儿童生活上的帮扶
1、父母外出,无亲无戚的学生,完全寄居在学校,学校有李仕周和王成西两位生活老师专门关照其生活食宿,每期补助150元的生活费,使他们无后顾之忧。
2、父母外出,寄居在亲朋好友家的留守学生,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回亲戚家,星期一至星期五住在学校,学校伙食团,有食宿楼,让他们住得下、吃得香,每期按上级补助标准每人120元生活费。
3、父母外出,没有住校,寄居在亲戚家的留守儿童,学校每周同其亲戚联系一次,关心其吃住生活问题。
二、为留守儿童献爱心活动
学校将在第7周内,开展一次全校领导、老师、学生参加的为困难留守儿童捐款的活动,将这笔钱用来专门解决个特困留守儿童的经济问题,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基金会,学校也将投入适当的钱存入这笔基金中,解决特困生基本生活问题。
三、心理上对留守儿童关心
1、班主任每周同留守儿童交谈一次,对他们的心理需要进行了解,并正确引导,给予关爱。
2、班主任每两周同留守儿童的家长通一次电话,汇报儿童的进步,增强家长和留守儿童的自信心。
3、我校有25个党员,每个党员包40个留守儿童,经常了解,关照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心理状况,对症下药,正确引导,这项工作做得好的党员,将给予表彰。
四、学习上的`帮扶
部分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欠佳,学校在每个班开展一帮一,一对红的活动,要求班上成绩好的同学必须帮扶一个成绩差的留守儿童搞好学习成绩。各科教师也要利用一定的时间为这部分留守儿童“开小灶”,使他们的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五、留守儿童特长的帮扶
1、在留守儿童中多开展一些活动,如故事会,诗歌朗诵比赛,劳动实践活动,6·1联欢活动,手抄报比赛活动,夸妈妈活动,文明礼仪活动,爱少先队队旗活动等等,让他们在学校生活有乐趣,愿意与伙伴共成长。
2、将留守儿童根据其兴趣爱好分成若干个兴趣小组:如竖笛组、绘画组、腰鼓队、书法组、队号组、报道组、乒乓球队、二胡训练组、泥塑组、根雕队等等,每个队都有相应的教师培训指导,使留守儿童在学校能学到一技之长,为今后的生活道路奠定基穿。
一、活动主题
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心连心呵护祖国花朵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贫困生的需求,为这些贫困生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让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参与到助学、助困活动中来。以助学为主要目的',通过助学活动,给贫困地区的孩子带去新知识、新的思想、新的理念,给他们送爱心,送关怀,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孩子重新找到生活的希望。
三、活动形式
为了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义工联志愿者深入农村,走访核实,收集贫困学生资料,联系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对其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活动。我们谢绝全校覆盖,现金帮扶占全校在校生20%左右,物资帮扶占30%左右,总计不超过50%。
四、活动时间
六一前夕或秋季开学
五、活动地点
白银区水川镇
六、前期准备
1、经20xx年度发放温暖包项目,对白银区水川镇小学已有初步了解,根据国家精准扶贫,此次活动选择在白茨滩小学进行,由其校方挑出1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为受募对象,该校出具相关证明,确保受助者生活贫困,品学兼优。
2、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活动。
3、为贫困生募捐书包、字典、直尺、三角板、橡皮、铅笔等学习文具用品。
4、落实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活动,解决贫困生募捐基本生活费用。
七、学校概况
白银区白茨滩小学坐落于风景秀美、物产丰富的黄河之滨——白银区水川镇白茨滩村。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由张玉理先生创办的一所私塾发展而来。1950年,学校正式命名为白茨滩小学。学校已有近80年的办学历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跨越了新旧两个时代,历经沧桑。学校占地面积13000㎡,建筑面积980㎡。现有专任教师14人,其中女12人,教学班7个(含学前班1个),学生60名(学前班24人)。
20xx年由上海市出资援建白玉兰项目工程学校,使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如今的白茨滩小学已逐渐走向成熟,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市、区、镇各级组织的活动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被评为;“白银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白银市示范化学校”、“白银市园林化学校”、白银市、区“绿色学校”、“课改工作先进集体”、“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学校的省级课题《新时期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顺利通过鉴定。
八、捐赠说明
白银市义工联合会是一个经白银市民政局注册的纯民间公益组织,无经费来源,恳请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伸出援助之手,给予此次活动的支持。凡捐赠200元以上者,由白银市义工联合会开具公益捐赠。捐款请注明“爱心助学”字样。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辽宁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xx】43号)、《本溪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乡镇(事处)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工作目标
家庭、、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形成“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__年,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县、县民政局、县、县、县妇联、团县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落实责任。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强化基层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责。乡镇(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每月至少走访一次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事处)要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并每个季度向县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县教育部门和门;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乡镇(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
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县民政局)
加大教育保护力度。乡镇(事处)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各乡镇(事处)、县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在校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必要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县教育局、县、县司法局)
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在开展活动或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机关报告。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日间照料、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各项关爱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分别牵头,县)
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县、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事处))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机关要将受理报告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事处)。(县、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县、县)
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事处)接到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机关等部门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建立评估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事处)、县民政局、县、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司法局、县、县妇联、团县委)
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县、县民政局、县、县、县妇联、团县委)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各乡镇(事处)、县)
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本人及家属落户。(县)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县城建局、县财政局)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发展经济,落实和省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各乡镇(事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团县委)
县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县民政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
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县民政局、县、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加强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建设,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县民政局)
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规划,将新建、改扩建救助管理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予以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
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岗位,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__〕39号)精神,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级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街道)配备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职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乡镇(事处)、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县财政局)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各级、县综治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律法规和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各乡镇(街道)要在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实施方案》;要做好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的有效衔接,精准实施关爱保护,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有效关爱保护。
一、活动主题:
心手相牵快乐成长
二、活动理念: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到达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透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构成积极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三、活动目的:
1、透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四、活动地点:
高州市云潭镇平垌小学
五、活动时间:
5月3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45
六、活动资料:
1、欢迎仪式负责人:平垌小学
2、座谈会参加人员:高州市邮政局、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代表及地方有关领导、平垌小学领导
3、游园活动负责人:平垌小学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平垌小学
(1)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2)节目表演:唱歌(梁兴文)、舞蹈(陈思明)
(3)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4)颁发留念品
(5)平垌小学活动总结
(6)合影留念
七、活动准备:
1、横幅:“心手相牵快乐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带给
4、参加人员数量高州中学初中校区:8人高州市邮政局:5人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八、活动要求:
1、参加人员积极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简单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一、思想
留守儿童自强自立精神激励留守儿童不畏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强者将把帮扶活动地下去多样活动帮助留守儿童架设起爱桥梁
二、情况分析
颍泉区劳务输出大区不少地方青壮年劳力举村外出留下庞大“留守儿童”队伍在留守儿童中父母去外省打工占88.65%绝大一年回家不超过2次;隔代抚养占44.41%隔代抚养;监护人文化程度偏低初小和文盲合计比例高达41.17%上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留守儿童父母文化程度整体也偏低
老人溺爱孩子对孩子学习不作要求学生学习能力较差各学科基础薄弱在摸底考试中成绩很差现状特制定教师帮扶计划并学生一对一互助
三、措施
1、摸底造册留守儿童档案学校德育组和班主任对留守儿童情况随时关注留守儿童
2、班主任要学生在家中学习、生活情况潜在问题帮助们解决生活与学习上、真诚地、帮助们让们感受到来自老师温暖
3、在班级“手拉手、结对子”活动让留守儿童与班级同学“手拉手”小伙伴一起学习一起游戏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小伙伴关怀与温暖组成帮扶如1名非留守学生帮助1名留守学生使学生们在集体活动中养成互帮互助、乐观向上个性;节假日组织起来进敬老院干力所能及事、母亲节跟母亲说悄悄话使孩子们体会价值所在;寒暑假以村民组为留守学生三天一次互查作业情况激发大家学习兴趣;以周记谈心心理辅导让孩子们开朗。
4、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对留守儿童分类分组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分析学生学业情况制定出可行学习帮扶计划帮扶、内容和阶段性每个留守儿童由教师牵头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检查进步档案
5、实施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帮扶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留守学生思想们健康成长寄宿在校留守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留守儿童思想、生活情况;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家庭教育补偿使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