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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提交哪个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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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起诉权选择应考虑管辖权和公正性。工程承包纠纷应直接到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为海淀区,合同履行地为朝阳区。两个均有管辖权,承包人可选择。考虑到工程测量和公正性,承包人应权衡选择。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1、由于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对如果产生纠纷,事先未约定诉讼、还是仲裁,即合同中不存在约定管辖或仲裁的条款,因此,承包人应以直接到起诉的方式维权。

2、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结算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3、被告住所地人民系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因为乙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在北京市海淀区。

4、本案工程在北京市朝阳区,因此,承包人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发生的施工行为主要在朝阳区,即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5、由上可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系被告住所地人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系合同履行地人民,两个对本案均有管辖权,承包人作为原告,有权进行选择。

6、承包人作为原告,在作出上述选择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如果工程纠纷需要在诉讼中由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宜选择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以便到实地测量工程。

另外,承包人应考虑自己更信任哪个能公正作出裁决。

拓展延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权归属问题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权归属问题是指在发生纠纷时,确定应该向哪个提起诉讼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合同中有约定、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其他法律规定,诉讼管辖权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解决该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建议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确定诉讼管辖权,并根据法律程序向相应提起诉讼。这样可以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请求保护的诉讼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诉讼管辖权的归属问题应综合考虑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等因素。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准确确定管辖权,并依法向相应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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