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概念:所谓的合同变更,是指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合同变更不仅在实践中司空见惯,也是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二、合同变更的条件: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三、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1)第543条规定了合同变更的条件,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以变更合同。(2)第544条规定了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的处理,约定变更内容约定步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3种观点: 房屋买卖必须依法进行登记,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进行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合同不影响效力。买方只有在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权并不是签订合同就发生变更,而是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后才能发生变更,所以购买或转让房屋时一定要依法进行房屋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并非买方交了钱、卖方交了房,房屋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买方。如果房屋转让没有进行登记,即便双方钱货两清,房屋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卖方所有。所以,买房者要记住,购买房屋只有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拓展延伸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何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合法有效?买卖合同签订后,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合法有效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确保合同的履行。其次,买方应当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并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给自己。同时,卖方应当提供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此外,双方还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合同审核和房屋交易过程的监督,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有效性。最后,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遵守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提供相关证件、委托律师监督,是确保房屋所有权变更合法有效的关键步骤。结语购买或转让房屋时,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并非仅凭合同,而需进行相关部门的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法登记。合同签订后,双方应遵守约定,买方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并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和相关证件。委托律师进行合同审核和交易监督,保障变更合法有效。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合法权益。遵守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提供证件、律师监督,确保房屋所有权变更合法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变更即房产证更名,具体流程如下: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房屋所有权证一般不需要更换不动产权证。旧的房产证换新的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土地证双证即可换领。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不动产证可以说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合一的产物,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是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不动产权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更丰富,比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若男方使用的是按揭贷款,那么无论男方的个人意愿如何,房产证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1种观点: 法律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法定情形包括,依法被查封、冻结或评估期间、涉及公有财产或抵押物权利的房地产,以及涉及婚姻财产、未成年人财产等情形。依照《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依法被查封、冻结的房地产:在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禁止对该房地产进行转让。2.评估期间的房地产:如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地产时,需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期间也禁止对该房地产进行转让。3.涉及公有财产或抵押物权利的房地产:如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或者规划用途为道路、公共设施用地等的房地产,以及受到抵押的房地产等。4.涉及婚姻财产、未成年人财产等: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地产或者未成年人所有的房地产等,只有在经过相关手续或者审批后,才能进行转让。 除了以上情形,还有哪些情况下法律禁止房地产转让?此外,《物权法》还规定了其他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如存在抵押权、留置权、租赁权等物权之类情形。此外,如果房地产已经被查封、扣押、冻结等,也禁止进行转让。 总之,法律禁止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涉及公有财产、抵押物权利、评估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和未成年人财产等情形。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应当注意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3种观点: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和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一、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3.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②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④以房地产抵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